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home1
home2
home3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发布时间:2015-08-17点击数:2830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更名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成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委员会”,行业职业技能考评机构体系已形成。
· 做好职业技能考评工作将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及保证从业人员切身利益带来利好。

为了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提高全行业劳动者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中国建设劳动学会于2015年8月7日,在京召开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关于对技术工人持证要求和部业务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使用与管理意见等进行学习传达,并对今后工作进行部署。会议邀请了16个省市负责职业技能考评和相关培训机构的会员单位共计37家、4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学会副会长王政伟主持,会长鞠洪芬做“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报告”;副会长李平宣读了“关于同意山西省建设教育协会、云南省建设劳动教育协会分别设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山西)和(云南)总站,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建筑装饰分会设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装饰装修)职业技能考评站”的批复;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同志介绍了各自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评工作情况。同时,会上还印发了《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总站评估办法》和《关于申报设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总站的通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更名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通知》等文件。与会代表还对学会如何开展职业技能考评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鞠洪芬就学会职责、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使用与管理,以及今后工作意见等做工作报告。她说,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自1994年开始实施的。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原建设部和劳动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度期间继续有效。2004年,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自律管理的要求”,原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改变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管理方式的通知》,决定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工作由建设部移交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并负责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建设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选用了该岗位证书,约有1500多万技能人员通过考评持有了证书。多年来,这些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抓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全行业的角度看,由于对这项工作的基本信息,包括考评机构、大纲、试题、考评队伍以及工作流程等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管理,不仅难以形成完整的相关数据,还造成相关资源不能整合共享,不利于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保障。
在谈到今后证书的使用和管理时,鞠洪芬说,岗位证书2004年已由原建设部移交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并负责证书的监制和管理。考虑到原版岗位证书的名称和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行政许可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经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更名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对证书有关内容也做了适当调整,并就《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更名的依据、新、旧版证书的衔接及新版证书的监制与管理进行了说明。
在鞠洪芬看来,建立健全职业技能考评工作组织体系,是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她说,中国建设劳动学会成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委员会,负责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的日常服务工作。行业职业技能考评机构架构,由省级职业技能考评总站、地(市)级职业技能考评站、县(市)级职业技能考评分站和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大型企业职业技能考评基地组成。全国性专业协学会设立职业技能考评站。“今后,学会将对选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省市考评机构,根据相关办法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尤其是信息化技术服务等。同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和参与相关标准、考评大纲、考试试题的编写及考评人员队伍的建设等,规范市场行为。”
鞠洪芬说,根据部人事司意见,《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与《培训合格证》不矛盾,不属同类证书。前者重在职业技能水平的评价;后者是建筑工人参加技能培训并达到相应技能水平的学习证明。两证均为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对技术工人要求的有效证件,各地可自愿选用证书的种类,但不得要求企业和从业人员重复考评、重复培训。
她强调,职业技能考评工作,一定要关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她说,目前,人社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已将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列入政府简政放权序列,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其中,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认定工作,明确规定移交协学会承担。国家将建立清单式、目录式的方式,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实现对职业资格的依法管理。
对于学会如何开展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鞠洪芬认为,学会应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领导下,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不能套用行政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评工作。要发挥和调动学会和广大会员单位“两个”积极性,抓住市场机制,创新运营模式,推动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考评工作的开展。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承接好相关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做好这项工作,必将对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队伍、提高劳动者素质、保证从业人员切身利益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联系方式
研究与出版物
下载

友情连接

建设部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 中国建筑学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网 中国建设教育网 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 中国安装协会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中装新网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家居网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关于我们| 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技能鉴定| 教育培训| 会员登录| 合作加盟| 网站管理

主办: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京ICP备16012005号-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大院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15188/1788
Copyright © 2014- ccl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19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190号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