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职业(工种):
钢筋工、管工、手工木工。
二、参赛对象:
学生组: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中专生、技校生;
职工组:年满18周岁,从事与参赛职业(工种)或相关专业工作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限制。
三、报名方法:初赛(或选拔赛)参赛者可以个人名义报名,也可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决赛参赛者为初赛(或选拔赛)赛区优胜者,报名由初赛(或选拔赛)赛区组织完成。
四、竞赛方法:竞赛分省市初赛(或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初赛(或选拔赛)由省级赛区负责组织,优胜者进入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进行,拟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五、竞赛内容和形式:(一)竞赛决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实操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决赛依据参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级工及以上)标准命题,并在该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行业新技术、新技能相关内容。
六、奖励:(一)学生组:1、全国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证书、奖杯,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决赛获得4—1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证书、奖状,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二)职工组:1、全国决赛各职业(工种)获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手工木工除外)。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4-15名的选手,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三)集体奖项:1、竞赛组委会分别授予各初赛赛区“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陕建杯”职业技能竞赛最佳优胜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2、对获得全国决赛前三名和4-15名的选送学校,由组委会分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3、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